记者昨天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按我省2008年艺术专业省统考工作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考生的专业省统考成绩将在1月21日后,以《考生成绩通知单》的形式,由各市、县(区、市)招生办公室书面通知考生本人。应届毕业生可到所在学校,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到报名地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领取《考生成绩通知单》。此外,考生也可于1月20日晚20时以后拨打16883850声讯台查询自己的成绩。需要注意的是,声讯台仅为查询成绩的辅助手段,考生成绩以《考生成绩通知单》的记载为准。《考生成绩通知单》的内容包括考生的考生号、姓名、各单科分、总分以及考生的总分在同一类型考生(音乐、美术)中的位次。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文件规定,我省在发布2008年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的同时,公布专业省统考合格线。对于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如院校进行校考,则考生须先参加专业省统考,且成绩达到专业省统考合格线后方可参加院校校考。另外,省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底发布高考成绩时,公布艺术类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省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批次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将在8月初划定。
省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考生能否被艺术类专业录取,与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及排名、文化考试成绩及排名、填报志愿情况及所报院校(专业)的录取规则和办学情况等多种因素有关。因此,专业省统考已达合格线的考生,并非意味着录取艺术类专业已成定局,可以放弃文化科目的学习;尤其是已经兼报普通类的考生,不可因专业省统考合格而放弃两门学业水平选修科目的考试,从而丧失兼报普通类专业的机会。而专业省统考未达合格线考生,还可以参加有关院校除上述四类专业以外的专业校考,或者改报普通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