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招日程安排敲定 志愿填报与往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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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008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工作暨考风考纪工作会召开,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对我省今年普通高校如何招生作了安排部署。


按照教育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招委会全体会议研究决定,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部分调整,招生录取办法也有进一步改革。


关键词一:九项调整内容


填报志愿方法与往年相同


考生填报志愿办法仍维持往年做法。根据教育部“鼓励各省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意见,我省今年仍实行第一志愿优先,第二志愿平行的做法。今后将组织调研,在机会成熟时再实行第一志愿平行。志愿栏增设两个


增设第六栏“定向本科院校志愿”,分为1A、1B、2A、2B。增设第十一栏“第三批专科院校志愿”。所有志愿栏中,每批次二志愿设若干平行志愿。


所有院校不设服从调剂志愿


取消院校所有批次的“服从志愿”。对各批次按考生志愿和相关规定投档后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施网上征报志愿。军事院校生源不足现场报志愿


军事、公安院校生源不足的,在面试现场征报志愿。


专科分三批填报志愿


专科分三批填报志愿。根据各专科学校近三年招生录取情况,确定三个批次:第一批院校为原专科学校和第一志愿能完成任务的院校;第二批为第一志愿完不成招生任务,但第二志愿补充后能完成招生任务的学校;其余院校为第三批。单招院校成绩公布前报志愿


今年,中国矿业大学等提前单独招生的院校,在成绩公布前,试行在网上填报志愿。艺术类招生划线比例调整


艺术类专业招生本、专科按院校文理科批次线的65%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2008年继续按照“分类指导、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稳步推进”原则开展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重点进行两项调整:一是中央部门所属院校非美术类的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来源计划,而由学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在全国范围内择优录取。二是我省艺术类统考结束后,将向高校提供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报名信息、成绩、位次及统考评判标准等内容的信息查询服务,为高校录取提供相关依据。


两专业划线比例调整


山西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划线比例,由去年的85%,提高到90%;山西师范大学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划线比例,由二本的90%,调整为一本的85%。电子档案建立后不得擅改


今年,将建立完整的信息确认管理流程和办法,组织信息采集部门(单位)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详细比对校验,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关键词二:新增优惠政策


新增优惠政策是我省今年高考(Q吧)录取中的调整和亮点。


昨日,张平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向全省考生:在继续保留历年来认定的优惠政策外,今年,凡是达到一本线而未被第一批志愿录取的文理科考生,根据学生填报或补报的志愿,我省老八所高校一本专业予以保证录取。


另外,对特别突出的品学兼优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学校提出申请,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在高校自主招生录取时,将以低于一本线的分数予以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


关键词三:严肃考风考纪


大学生*将被开除学籍


今年,要对四类人员加大惩处力度:一是对在高考中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是高二学生不准参加高考,如发现参加了高考,当年取消资格,并取消其毕业当年的高考资格。三是对参加高考的高校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开除学籍。四是对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高校在校生参加高考的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确保教育统一考试的声誉,使考风考纪得到明显好转。


高校欺诈性招生要受严惩


对于高校由于欺诈性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削减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责令高校停止招生。对于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外自行招收入校的各类学生,以及未经省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擅自招生的学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今后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同时,对于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由省招考中心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关键词四:加分政策


降或加5分投档的


在生源不足时,第一志愿报考水利、地质、矿业、海洋、气象、石油院校者,可降5分投档。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达到我省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省属院校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


经省招委组织测试,被认定为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降或加10分投档的


在生源不足时,第一志愿报考师范院校者可降10分投档;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院校者可降低10至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或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学生电脑制作活动获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省竞赛区一等奖(含)以上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以及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投档时可加1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加20分投档的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前六名或经省招考中心会同省体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测试,被认定为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另外,凡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省招考中心会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投档时,各类加分考生都占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的实际文化考试成绩加上照顾分数为投档分数进行投档。多项加分不作累计,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关键词五:招生日程安排敲定


6月7日至8日,全国统考。6月7日,中国矿大等院校提前单独考试。6月9日至14日,考生填报本科(含三本及提前批专科)志愿。6月25日,安排外语口试、军事公安院校体检面视。6月26日,通知考生成绩。6月27日至29日,考生申请查卷。6月28日至7月2日,全省外语口试、军事公安等院校体检、面视、体测。6月30日至7月2日,查卷。6月30日至7月8日,提前录取的艺术类本科院校录取。7月6日至8日,军队公安等本科第一批院校录取。7月8日至9日,军队公安等本科第二批院校录取。7月11日至13日,一本A类院校录取。7月15日至17日,一本B类院校录取。7月19日至22日,二本A类院校录取。7月24日至27日,二本B类院校录取。7月29日至7月31日,三本院校录取。7月31日至8月3日,考生填报专科(含高职)志愿。8月9日至10日,提前录取的艺术类专科院校录取。8月12日至14日,第一批专科院校录取。8月15日至17日,第二批专科院校录取。8月18日至20日,第三批专科院校录取。8月21日至9月2日,新生预报到。9月4日至6日,清退未报到考生电子档案。9月11日至12日,专科(高职)补缺填报志愿。9月17日至24日,专科(高职)补录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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