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考各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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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招考办3日公布2008年高考各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

  据介绍,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今年高招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划定各批次、各科类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各批次录取前分批公布。各批次各招生院校录取的最低分数线则在招生院校录取结束后方可确定,并在公布录取结果的同时公布。

  据了解,今年各批次、各科类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原则如下:

  (1)本科一批院校、本科二批院校文、理科均按计划的110%左右划定。所划定的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又分别叫重点线和本科线。

  (2)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按计划的120%划定。

  (3)本科三批院校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按计划的120%划定。

  (4)高职(专科)院校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按计划的110%划定。

  (5)艺术类本科(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除外)院校文化课,根据本科计划招生数,拟定艺术文、理本科最低参考分数线,按不低于最低参考分数线的60%划定;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文化课,按不低于高职(专科)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艺术类统考本科一批、二批、三批专业课,在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按计划120%分别划定。

  (6)体育类本科文化课,按不低于本科二批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划定;体育类高职(专科)文化课,按不低于高职(专科)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体育本科术科,在体育类本科文化课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按计划的120%划定。

作者:记者 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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