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09高考12月1-3日报名 特殊考生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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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通知


  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将提前进行,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山东省户籍的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日至3日,逾期不再办理。对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报名工作,各市可视具体情况提前至11月中旬开始。

  (二)报名地点: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户籍和学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属同一市内的考生可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报名,跨市的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1.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材料)。应届生由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核查认定身份;

  2.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

  3.非应届生持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意见等;

  4.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的外国侨民,可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到省招生委员会指定地点报名;

  5.同等学力报考者,应由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核查认定身份,并提交中学以上教育部门考核证明;

  6. 2008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的考生,需上交2008年的录取通知书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二)进行特殊考生登记

  符合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报名时须携带相关的证明、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点办理审核验证、登记手续,并填写《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考特殊考生登记表》,经中学和县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招办。2009年照顾录取项目,报名时暂按《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考照顾录取政策》的规定执行;实际录取时将按照山东省研究确定的2009年有关高考照顾录取政策执行。

  (三)选择报考科类和外语考试语种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理工、艺术理等五类。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报其中一类,报考艺术文的考生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报考体育或艺术理的考生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报考艺术文、艺术理、普通体育、高水平(优秀)运动员的考生,取得相应合格资格后,还必须持专业合格证于4月 25 日前到报名点进行科类确认,凡没有按规定时间确认科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报考资格,考试和录取时将按照普通文史或理工类考生对待。

  考生无论选报哪一类,都可以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种外语中选考一种外语,并在报考时说明。

  (四)履行交费和填报手续

  1.考生报名时,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2.领取并认真填涂《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卡》和有关表格,

  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进行数码照相;

  4.仔细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然后在《考生诚信考试书》上签字。

  (五)其他

  报考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和香港、澳门单独招生院校考生报名办法另文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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