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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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名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性质:市属院校
  三、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办学层次:高职
  五、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六、学校国际代码:13710
  七、校址:广东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
  八、2008年录取专业:1、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2、生物制药技术;3、机械制造与自动化;4、模具设计与制造;5、机电一体化技术;6、计算机应用技术;7、计算机网络技术;8、计算机多媒体技术;9、通信技术;10、电子信息工程技术;11、应用电子技术;12、电气自动化技术;13、电子工艺与管理;14、包装技术与设计;15、印刷技术;16、印刷图文信息处理;17、视觉传达艺术设计;18、广告设计与制作;19、国际经济与贸易;20、电子商务;21、物流管理;22、商务英语;23、国际商务;24、市场营销。
  九、录取原则:
  1、我院录取参加高考的往、应届高中毕业以及广东省3 证书类考生。
  2、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正、公平、公开的录取原则。
  3、考虑专业需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相关科目要求:报考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两专业,考生只用参加所在省份的艺术联考,我院不再组织单独的艺术专业考试,承认各省的艺术联考成绩。对于广东省3 证书类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要求有美术证。
  5、因艺术类及工科类专业性质所限,色弱、色盲考生限报专业严格按高校体检标准执行,无性别要求。
  6、对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加上照顾分数后,分数与其他考生相同的,在同一志愿中,将予以优先录取入其所报读专业。
  7、新生入学后,学院以英语教学为主,其他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8、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9、退档原则: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且不服从调剂;考生所报专业计划满额且不服从调剂;考生总分较低且所报专业志愿又无法调剂;考生没有填报我院志愿,学院有权决定退档。
  十、收费标准:
  1、我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2、学费:艺术类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艺术设计)7000元/人/年;文科类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商务英语、国际商务、市场营销)5000元/人/年;理科类专业(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通信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5500元/人/年。
  3、住宿费:公寓(6人一间)住宿1200元/人/年;公寓(8人一间)住宿800元/人/年;普通宿舍(8人一间)500元/人/年。
  十一、其他:
  1、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和勤工俭学基金。
  2、三年学习成绩合格后由我院颁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有志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免费向我办索取招生宣传资料。
  十二、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760-88299899 88291862 85592875(传真)
  邮政编码:528437
  电子邮件:rm_c@163.com
  学校主页:www.zstp.cn
  学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
  十三、招生院校意见:
  热忱欢迎各省有志青年报考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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