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敏)市教委昨天下发《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文艺特长生的通知》。《通知》规定,文艺特长生范围包括: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分团队的优秀团员;参加全国、市级文艺比赛成绩优秀者;另外,今年可推荐文艺特长生的全国及市级文艺比赛项目为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作品展。
《通知》规定,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队的优秀团员,可在高考原始分上加20分;一般团队的优秀团员,可在高考原始分上加10分。经市教委确认并在赛前公布可以加分的全国文艺比赛及上海市级文艺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者,可在高考原始分上加20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不能累计加分。
教育部在上海试点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华大学等6所高校和其他外省市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