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招办,各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提前录取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后,部分军队院校招生计划仍有余额。为了完成这部分计划,现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再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序次代码:05)。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经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政审、面试、体检合格,达到规定分数要求,目前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男生,均可补报军队院校志愿,填报专业与首次征集志愿(01序次)相同。其中: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可以选报军校任何专业,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只能选报军校非指挥类专业。
2、省招办于7月12日将再次征集志愿的军队院校和符合填报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名单(见附件)通知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招办,由市招办安排逐一通知考生本人,并将通知情况做好记录。符合条件的考生于7月12日15:00—18:00到原高考报名县(市、区)招办履行补报志愿手续。
3、各县(市、区)招办应指导考生正确填涂征集志愿序次代码,按要求即时联网打印正式征集志愿表,并交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打印后考生志愿信息将自动上传省招办。
附件:
部分军队院校再次征集志愿学校名单
代号
院校名称
科类
计划余额
分数线
0420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交通学院
理科综合
12
563
0470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
理科综合
6
563
0480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工程大学
理科综合
2
563
0485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工程学院
理科综合
26
563
0555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工程学院
理科综合
6
563
0560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医学院
理科综合
3
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