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08年提前录取批次部分院校征集志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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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招办,各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提前录取批次按正常程序投档后,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有余额。根据我省录取工作总体安排,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征集志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院校类别及相关要求
  (一)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普通院校(征集志愿序次代码:01):凡经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政审、面试、体检合格,达到规定分数要求,目前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男生,均可补报军校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院校志愿。其中: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可以选报军校和普通院校招收国防生的任何专业,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只能选报军校和招收国防生普通院校非指挥类专业。  
  (二)公安院校(征集志愿序次代码:本科02,专科03):凡经省公安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面试、政审合格,达到规定分数要求,目前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均可补报征集志愿的公安院校。
  原来未参加公安类院校政审、面试的考生可以补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或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志愿。补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考生,填报志愿后即可到河南省公安厅招待所(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金水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乘车路线:从郑州火车站乘26路车到国际饭店下车)报到。报到截止时间为11日24:00。报到后安排具体的军检、面试时间和地点。补报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征集志愿时不再组织面试,录取时使用高招体检结果,执行公安院校体检标准。入校后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转入该校高职高专一批的法律文秘或法律事务专业学习(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咨询电话:0371—63761748)。
  (三)体育院校(征集志愿序次代码:04):凡高考文化成绩上线、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目前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体育考生,均可补报本次征集志愿的本科体育院校。
  (四)专升本(征集志愿序次代码:91):凡统考成绩达到专业分数线,目前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专科升本科考生,均可补报相应专业的院校志愿。
  二、时间安排及征集办法
  1、省招办于7月10日将征集志愿院校及专业计划数通知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招办,并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
  2、每个考生只能选报1个类别的征集志愿,不得兼报,并要正确填涂对应类别的征集志愿序次代码。每个考生可以填报1--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志愿。原未参加公安类院校政审、面试的考生,只可补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或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1个志愿。
  3、符合条件的考生于7月11日8:00—18:00到原高考报名县(市、区)招办履行补报志愿手续。考生同时符合本科和专科征集志愿条件的,可同时填报本、专科志愿(分别涂卡)。
  4、各县(市、区)招办应指导考生正确填涂征集志愿序次代码,按要求即时联网打印正式征集志愿表,并交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打印后考生志愿信息将自动上传省招办。
  三、有关要求
  在录取过程中,面向考生征集志愿是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重要内容。尽管各批次征集志愿的有关安排已提前向社会公布,但各级招办和各中学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做好咨询服务和指导工作,确保征集志愿工作的良好效果,圆满完成录取工作任务。
  艺术类本科A段院校按原安排,于7月13日公布征集志愿学校名单,考生于7月14日8:00--18:00补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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