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转入的单人户口学生 办转入手续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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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网络管理“高考移民”

  辽宁普通高中学籍将实现电子化管理

  辽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将实现电子化管理,全省将建立统一的网络管理平台。

  新生入校一学期后 不得再进行补录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提出,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将实施电子化管理,这标志着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将进入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化、网络化管理时代,高中学籍管理的工作效率将大大提高。

  实施学籍电子化管理后,学籍管理将由原来的市、县、学校三级管理转变为省、市、县和学校四级管理,由原书面盖章传输学籍变更信息转变为运用省下发的学籍管理软件、通过省统一构建的网络平台来传输信息,也就是说入学、转学等更加透明、严密。

  针对新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沈阳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新的要求。

  首先沈阳市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一般为42~46人,不得超过56人。学校在每级新生入校一学期后不得再对此年级进行补录,沈阳市教育局将不予补办高中学籍。
沈阳市内各公办高中之间不准转学

  另外,沈阳市教育局明确提出,沈阳市内各公办高中之间不准转学;外地非省重点高中学生不得转入沈阳市省重点高中;民办高中学生不得转入公办高中;民办高中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转学的,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转出和接受学校双方同意(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转入学校出具接收函),可在同级别民办高中范围内转学,并到市教育局民管处办理转学手续。

  为保证高中正常教学秩序,高三年级学生不准转学。因特殊情况需转学者,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普通高中学生按规定办理退学手续的,学校按市教育局财务审计处的相关规定予以退费。

  辽宁转入的单人户口学生 办转入手续受限制

  各学校对应届高三毕业生学籍信息的核对工作要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完成,此举也是为了防止出现“高考移民”现象。

  另外,省招考委近期下发文件提出,辽宁省从2009年开始,普通高招报名对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增加户籍、学籍年度方面的要求。

  辽宁省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参加2009年的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一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参加2010年的考试,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两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参加2011年及以后的考试,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三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

  沈阳市教育局提出,鉴于上述规定,凡外省转入沈阳市的单人户口学生,将禁止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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