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问题作文何以得满分之九大启示(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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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化的具象情结,永远是不断撩拨起人心激动的重要元素。阅卷者因这种具象情结的亲近乃至青睐,沉浸在难以名状的回忆与回味中,阅卷场上偷得一闲,终得在浓浓的文化氛围渲染中消解了诸如拔高思想、矫饰情感、文辞一般等一系列的问题。

作文试题]

阅读下面文字,按要求作文。

许多城市都有能代表其文化特征并具有传承价值的事物,这些事物可以称作该城市的符号。故宫、四合院是北京的符号;天桥的杂耍、胡同小贩的吆喝是北京的符号;琉璃厂的书画、老舍的作品是北京的符号;王府井商业街、中关村科技园是北京的符号……随着时代的发展,今后还会不断涌现出新的北京符号。

保留以往的符号,创造新的符号,是北京人的心愿。

对此,请以“北京的符号”为题,写一篇文章,谈谈你的感受或看法。除诗歌外,文体不限,不少于800字。

——2006年北京高考作文试题

[满分作文]

北京的符号

——“冰糖葫芦”

小时候,在家玩耍时,听到卖糖葫芦的吆喝声,就缠着妈妈买着吃。有时候还偷偷地跟着卖糖葫芦的走街串巷。不是馋那糖葫芦,而是馋那悦耳的吆喝声。

经常来我家门口叫卖的是个老北京,一家子都是卖糖葫芦的。据他讲,他爷爷在清朝那会儿就卖糖葫芦。所以,他的糖葫芦绝对正宗,到底是不是无从考证。但他一口悦耳的吆喝声,让我深信不疑。那会儿我还小,还不懂什么叫正宗不正宗,判断的标准就是谁吆喝得好听就买谁的吃。

于是,我跟这个老北京混了个脸熟。那一段日子,只要他经过我家的门口,他的身后就会跟着一个和他一起扯着嗓子吆喝的5岁小破孩儿。

老北京很喜欢我,每天收摊儿前都会给我一串糖葫芦作为报酬。有一次,他摸着我的脑袋说:“多好的孩子啊!以后真成了卖糖葫芦的,就毁喽!”年幼的我不懂这些话的意思。于是认真地望着卖糖葫芦的说:“赶明儿我一准儿干这个。”老北京笑笑不语。

15年后,我长成20岁的大小伙儿。那个卖糖葫芦的老北京再也见不到了。我每天都在为人生的前途奔波,现在的理想是当个白领,再也不想小时候卖糖葫芦的事了。那悦耳的吆喝声也随着时代变迁被遗忘得干干净净。

终于,在一次春节的庙会上,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又看到了那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虽然15年过去了,老北京的模样依然没变。我跑上前去和他打招呼,向他比划15年前那个小破孩儿。

他惊异地望着我,然后慈祥地笑了,像发现了一个旧梦。他递给了我一串糖葫芦。“提前付你的工资,像当年一样跟我吆喝。”我仿佛又找到了自己的童年,然后我突然发现自己无论如何张不开口,原地呆了半天。那太丢人了,我已经是个20岁的青年了。

老北京笑了笑说:“怕了,我就知道。还是那句话,‘多好的孩子啊!以后真成了卖糖葫芦的,就毁喽!’”然后,他一个人吆喝开了。

冰——糖——葫芦……

葫芦——冰——糖……

那悦耳的吆喝声悠悠扬扬进入我的脑海,像一缕残梦——胡同深处、四合院、门墩儿——小破孩儿——妈妈……一股热浪敲击我的心房,终于我抛开一切,敞开喉咙——

冰——糖——葫芦……葫芦——冰——糖……

吆喝,老北京的符号,有着老北京淳厚的味道。时代变迁,但北京那如歌的吆喝声却穿过岁月飘向2008,到那时候,让世界友人都来听听地道的吆喝,品尝这醉人的京韵吧——

冰——糖——葫芦……

葫芦——冰——糖……

[正反争议]

正方:想象力很丰富 引起读者共鸣(郑渊洁)

文章很朴实 考生很有想象力。

总体来看,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挺好,考生没有卖弄什么文字,而是很平静地在讲故事,将小时候的记忆和故事娓娓道来。

这篇作文的核心我觉得还是老北京的吆喝声,考生虽然在写卖冰糖葫芦,但还是对其吆喝声有浓浓的感情。老北京的小贩在卖东西时,都喜欢吆喝,那种京韵京腔是很多北京人都熟悉的,但是这种声音现在很难再听到了,这就代表了北京的符号,是一种生活的象征。

另外,我看了作文后,觉得考生将冰糖葫芦作为北京的符号,很有想象力,将生活中一种很常见的东西写出来,让人看了后很有共鸣,很贴近生活,估计这也引起了考官的共鸣。

在整篇文章中,考生没有点明自己的观点,更多的是对话和一些儿时的记忆,但从整篇作文的基调——“怀念”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可以看到,考生希望北京逐渐逝去的符号能够保留下来,在2008年展现给全世界的人。

而且最有戏剧性的是,作文里写到考生在15年后的一个庙会上又见到卖糖葫芦的那个人,我觉得可能有点虚构的成分在里面,让人读起来有点小说的感觉,很不错。

反方:作文不要创作 煽情落入俗套(葛红兵)

我觉得这个孩子很聪明,大多数人一看到《北京的符号》,肯定会写北京的建筑或街道,或者一些事件性的东西,如奥运会、亚运会。但这个孩子选择写糖葫芦的吆喝声,眼光十分独到,选材很好。

这个作文立意也很好,写一种逝去的东西,但这个作文没有摆脱当下中学生写作的框架,还带着很多孩子气。考生将小巷子里的吆喝声作为北京的符号,最后落点在自己是否有勇气来吆喝上。

但在考生脑子里,为什么将巷子里的吆喝声作为北京飘向2008的符号,没有做详细的解读,显得很没有说服力,与作文命题有点脱节。

这个考生的作文也有硬伤,作文中提到卖糖葫芦的"老北京"还能记得15年前对一个孩子说过的话,有点假,我认为现在孩子写作文还是要说出自己的真心话,要贴近生活,尽量不要去虚构什么,作文不需要像小说那样去创作。

考生在作文最后,又煽情地写了一段,“要让吆喝声飘向2008”,我觉得反而落了俗套,把自己的真实感觉写出来就很好,硬要去拔高作文,没必要。我个人认为,这个作文得满分,还差点火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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