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监察部门要督促和配合高招管理部门、高校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快速处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真正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扬子晚报》7月7日)
让我理解教育部的这一通知,虽然没有直接点明,但显然应该是有所指。人所共知的是,浙江等地前段时间“三模三电”加分风波尚未完全平息,这几天重庆31名高考考生民族成份造假事件更是引起各方面空前的关注。本来,教育部今年又再次明确规定,要求各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分考生必须经有效公示确认无误后,方可按加分投档录取。但是,在一起又一起的“加分门”事件中,相关高招部门却与社会公众大玩“躲猫猫”游戏,捂住事实真相,不仅是对公众知情权和规则的蔑视,也给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严重伤害。
教育部在通知中还特别强调,“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除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监察部门的责任。”这看似严厉,但我却并不看好。请问:谁来追究责任?又能追究什么责任?
笔者并非无端怀疑,而是一再看到,前有浙江等地不把教育部“加分考生必须经有效公示确认无误后,方可按加分投档录取”的要求当回事,现在重庆又将三部委“(考生民族成份造假)一经查实,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规定弃于一边。众目睽睽之下,严肃政令都可以一再眼睁睁地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我们有理由担心:教育部的这一道“金牌”会不会同样变成“鸡毛”呢?
事实上,当6日有人提到“有很多媒体要求公布违规学生名单”,重庆市招办综合处处长的回答非常侃切:“别管他们!”(《成都商报》7月7日)好一个“别管他们!公众的呼声可以不理,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众多媒体的评论也完全不睬,管它东南西北风,我自捂着造假名单不动,哪管他社会舆论炸开了锅!全然不把民意和社会监督放在眼里,肆意继续侵害高考政令的严肃性,破坏招生录取规则。
“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的这个通知要求来得还不算迟。7月9日重庆市高考录取工作的大幕就将正式开启,可还有31名造假者名单仍然被死死捂着。造假名单不公开的决定是“联合调查组”做的,很显然,重庆招办“别管他们”的底气与“联合调查组”密切相关。因此人们有理由质疑:要是教育部管不了“联合调查组”,那么,这一道“金牌”都揭不开造假名单的盖子,谁才揭得开?谁又来追究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