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起,重庆将取消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高考加分的规定。昨日记者了解到,市教委、市招办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我市部分高考加分规定的通知》,对明年重庆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中,体尖加分从13项减少到11项,奥赛加分范围缩小。
优秀干部也不加分
在调整加分政策前,市教委、市招办组织在调研中发现学校在推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有钻高考加分政策“空子”的现象。
据了解,受市教委表彰的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今年报考在渝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是按4%。比例评选,其中三好学生必须是高考成绩达到重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高考成绩达到一般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享受10分加分。从2009年起,这一加分政策将被取消。
另外,2009年继续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几项科技竞赛加分政策,增加市教委组织的中小学“科技之星”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报考在渝高校加10分政策。
奥赛加分限制增加
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五科)省(市)级赛区一等奖以上的高中毕业生,2008年高考总成绩有20分的加分。
《通知》规定,从2009年起,高中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加分政策不变,而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调整为报考在渝高校加20分。从2011年起,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相关人士解读说,新政实施后,明年获得重庆市高中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的学生加分范围将受到限制,获奖学生只有填报40多所(包括重大、西南大学)重庆的高校,高考成绩才享受20分加分,填报全国其他高校却无效。到2011年,省(市)级赛区一等奖的加分全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