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9年新课程高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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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09年新课程高考方案

  (一)建立和完善对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并逐步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

  1.完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

  立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有利于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监控,规范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行为,促进普通高中按照国家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其中书面考试科目按照A、B、C、D(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第评定;操作考查项目按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评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校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实

  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维度。

  根据综合素质的不同维度及其表现特点,对评价结果采用不同的呈现方式:“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审美与表现”的评价结果以优秀、合格、尚待改进3个等级呈现;“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评价结果以A、B、C、D4个等级呈现;“运动与健康”的评价结果以良好、一般、差3个等级呈现。

  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应深化评价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将其纳入普通高中电子学籍管理,使综合评价可信可用,发挥其为普通高校招生选拔提供参考依据的作用。

  (二)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内容改革,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有机衔接。

  科目设置:“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其中数学科分为数学(文科)和数学(理科)。语文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科和外语科各为120分钟,各科满分分值为150分。

  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的综合,报考文史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文科综合的考试。文科综合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分值为300分。

  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个学科的综合,报考理工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理科综合的考试。理科综合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分值为300分。

  总分值满分为750分。

  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文考科目可选择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再加考相关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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