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各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陆续出台。为了更好地帮助艺术类考生了解相关政策,天津市高招办负责人日前就教育部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说明---
报名条件与考试科目
符合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基础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选择艺术(文)或艺术(理)其中一类报名。艺术(文)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4科,艺术(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4科。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间与普通高考报名时间一致。
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考试形式的不同分为美术类专业和非美术类专业两种。美术类专业特指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要求的艺术类专业;音乐、表演等专业通常称为非美术类专业。按照教育部要求,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市高招办组织的美术类市级统考,而非美术类专业考试一般由招生学校组织。
2009年天津市级统考考试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写3门。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写生或默写等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写生、风景默写等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写生或默写等方式考查。
市级统考成绩合格线如何划定
按照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高职(专科)专业的合格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
天津市高招办将于2009年1月25日前公布市级统考成绩。届时,考生可持考生证到报名单位领取“天津市普通学校艺术类招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单”。天津市高招办将在招考资讯网上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教育部对美术类市级统考成绩的使用作出明确规定。凡天津市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学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学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市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另行组织专业考试;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市级统考成绩,也可在市级统考合格考生的范围内组织校考。
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及报考要求
为满足不同学校艺术类专业选拔人才的需求,招收美术专业的本科学校可以组织专业考试。考试的科目由学校确定,一般为素描、色彩、速写3门。
考生如报考这些学校的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市级统考。合格后,才能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可持“天津市普通学校艺术类招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单”,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考手续。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考试在1月31日后开始,3月底前结束。
根据教育部规定,独立设置本科艺术学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在津分专业招生计划;中央部门所属学校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在津招生计划。除上述两类情况外,中央部门所属学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学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学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学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编制在津招生计划。各有关招生学校在津安排艺术类专业计划,天津市高招办将另行公布。
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要求
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若学校再行组织专业考试的,则美术类市级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还须取得学校考试合格)或非美术类专业学校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学校(专业)志愿。否则,所填志愿无效。
取得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可以选报仅使用美术类市级统考成绩招生学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志愿,未获得美术类市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
另外,一些艺术类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明确的要求:一些美术类专业对考生的视力有要求;一些表演专业对考生的身高有要求;播音与主持专业对考生的吐字发音等都有严格的要求等。考生应充分了解这些具体要求后,根据自身的条件填报专业志愿。
天津市艺术类考生的志愿填报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填报艺术类本科学校志愿,第二次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学校志愿。根据规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学校的非艺术类专业,其填报办法与报考普通学校的考生相同。
录取分数线与录取方式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学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学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艺术类本科学校(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由天津市高招办以不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确定;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以不低于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确定。
由于各学校培养方向不同,录取方式亦不尽相同:一些学校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一些学校是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一些学校是将专业和文化成绩按一定比例相加后择优录取。同时,为提高艺术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许多学校明确规定了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考生应提前阅读所报学校的招生简章,以了解录取方式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