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获悉,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10月29日对吉林省龙凤阳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凤公司)诈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刑罚,其中龙凤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泽柱和另一名主犯孙靖国因诈骗罪都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多名学生“入学”闹剧揭开骗局
2006年10月28日,高校新生入学已近尾声之际,长春税务学院突然来了200多名手持“缴费报到卡”的学生和家长声称来此报到入学。他们称是在向龙凤公司缴纳了数万元不等的“办学费”并签订协议、领取了“缴费报到卡”后,被通知于这天到长春税务学院报到上学的。学校核实后告知他们这些所谓的“缴费卡”均系无稽之谈,学校根本没有收“办学费”让低分考生上学的情况。
随着公安机关接的介入,这场轰动一时的“高招”骗局被揭开。
落榜生与龙凤公司老总合谋骗局
经公安机关调查,张泽柱于2005年3月17日注册成立龙凤公司,其为法定代表人,龙凤公司业务范围为求学咨询与服务和招生宣传及代理。
2005年高考落榜生孙靖国因此前托张泽柱给自己办过“入学”事宜而与张相识。后来,孙靖国找到张泽柱,称自己认识吉林省招生办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手中有北京理工、大连海事、长税等一批院校的名额,能办理高考落榜生按正常手续录取上学。于是,张泽柱与孙靖国经预谋决定2006年度二人联手为高考落榜生联系办学。
商定由孙靖国负责联系招生办及提供所办院校名单,张泽柱负责提供生源,并对每所学校的收费标准及如何提成达成一致。后张泽柱、孙靖国按各自分工,开始运作办学事宜。
短短数月狂骗近600人3600余万元
2006年3月,张泽柱采取网上发布信息及向社会公众宣讲的方式,谎称龙凤公司是吉林省教委下设的公司,其与吉林省招生办有特殊关系,能为2006年度高考落榜生办理正规入学手续。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可办北京理工、大连海事、东北财经、长春理工、长税、长大等众多院校的统招生入学手续,许诺专业任选。如大连某学院需16万元至18万元、北京某大学需14万元、长春某大学需7万元等。
为诱使公众确信,张泽柱以签协议的方式保证为落榜生办理入学手续,如办不成则足额返款。同时,为扩大生源,张还积极发展20余名中间人,并对中间人许诺可以在公司规定的价格外加钱,加钱部分作为好处费由中间人抽取,中间人还可以发展中间人作为下线。
这些中间人在张泽柱报价的基础上再加价5000元至5万元不等,从中牟取私利。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犯诈骗罪,判处张泽柱和孙靖国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刘焕杰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经警方核实,2006年3月至10月,仅短短数月时间被骗学生及其家长达598人,涉案金额达3642.846万元。
最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张泽柱和孙靖国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无独有偶“高招”骗局频发生面对大学梦家长需摆正心态
就在对龙凤案判决的四天前,10月24日,长春中院对黑龙江省天鹅航空运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长姜亚白和妻子沈晓华合谋诈骗46名学生家长376.5万元一案作出判决。二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0年。
一位参与“龙凤案”审理的法官告诉记者,近两年,之所以利用“高招”设置骗局的案件频频发生,还是与家长“有病乱投医”的盲目心态有直接关系。“这起案件中,很多受害人因为上当受骗被耽误了一年的学业。”另外,社会上“能人”使低分考生进入大学的不良社会现象也是家长们轻易上当的一个重要原因。对于如何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一方面要引导家长摆正心态,另一方面,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有效的制度,让高考录取更加透明。
针对每年高校招生录取时,都有家长学生上当受骗的情况,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姜钢曾介绍过识破高校招生诈骗的五招和鉴别录取通知书的“三关”。
首先,教育部明确规定,高校招生不得委托任何中介和个人。
第二,高校招生不会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第三,特殊类型的招生,包括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这些考生的资格必须事先进行公示,录取结束以后,这些录取的考生还会在各省级招生机构以及录取高校网上进行公示。
第四,不存在公布计划以外的所谓内部指标。
第五,没有经省级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都是虚假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