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2009年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选拔笔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09年1月1日 9:00-12:00 科目一(中英文综合)
14:00-15:30 科目二(数学,分文理科)
16:00-17:30 科目三(物理或者历史)
2009年1月2日 9:00-12:00 科目四(理科综合或者文科综合)
下午和晚上 部分省份提前面试
文艺特长生候选人通过初审的考生不参加科目四的考试,其他科目考试题目与保送生自主招生考试有所区别。同时申请艺术特长和保送生(或自主招生)并获得初审通过的考生,建议参加保送生和自主招生考试。
二、笔试地点
北京、河北、山东、内蒙古考生的笔试在北京市清华大学举行。
甘肃、宁夏、青海考生的笔试在甘肃省兰州市举行。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笔试在本省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的考点进行。
笔试的具体地点和考场安排将于近期通知,请各位考生在12月20日上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生参加笔试时携带的物品
考生参加笔试时,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没有办理身份证的,应当提交户籍证明)、学生证、准考证备查;其他用品,可参照高考的要求准备。
四、考生报到
2008年12月31日下午为考生报到时间。报到时,考生应当携带身份证(没有办理身份证的,应当提交户籍证明)、学生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并交报名费100元(对于提前举行面试的省份,报名费为200元)。
五、部分省份提前面试
为了减轻考生负担,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贵州、云南、广西、海南八省区的面试将于2009年1月2日下午和晚上在笔试地点举行。
对于上述省份的考生,通过笔试的考生,我校将综合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予以保送生或者自主招生认定;未通过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将不再进行统计。除特殊情况外,上述省份的考生将不再参加1月17-18日在我校举行的面试。
六、家庭经济困难考生费用的减免和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以申请减免考试报名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经常居住地不在考试所在城市的,还可申请交通和住宿资助。上述申请应当在2008年12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提交,也可在考生报到现场申请减免考试报名费。申请材料中应当写明考生本人和家庭基本情况、申请理由、申请的减免额度和资助额度,并附有考生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的直接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