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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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348号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招收(具体以各省招生计划为准)
  【学院简介】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始建于1949年。2002年学院被确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8月学院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2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图文信息中心、实训技术中心、计算机中心、体育馆、教师办公楼、培训中心、学生公寓、400米标准跑道运动场等基础设施。拥有汽车综合性A级检测线、MPS模块化生产加工系统、网络技术实训平台、电气智能实训平台、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等现代化实验室68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040万元。拥有多媒体教室30个,图书馆藏书42万册。另有农机维修中心、数控加工中心、汽车驾校等校内实训基地,建立了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129个。
  学院现有在校生7026人,教职工547人,专任教师352人。教授、副教授117人,“双师型”教师252人,研究生学历教师61人,留英归来MBA硕士6人。
  学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机电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等专业成功地实施了模块式一体化教学,切实提高了学生实际动手能力。与多家省内外大型企业建立稳固的校企合作关系,培养的学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教育部部长周济、原副部长王湛、副省长程幼东等领导先后来校视察指导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学院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成果,先后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省大学生就业先进单位”、“省级绿化先进单位”、“全国农业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2006年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
  【录取规则】
  1、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即优先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录取计划人数时,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此类推。
  2、按计划招生人数1:1.2比例提档,从提档考生中根据考分高低及综合条件,择优录取。
  3、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其他条件相当,又不能全部录取时,依据考生是否具有优先录取条件、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照顾顺序依次录取,确定录取名单。
  4、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性别不限(部分专业以具体要求为准)。
  5、报考我院考生要求身体健康,具体体检要求及专业受限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录取结果】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发布,考生可进行网上查询,同时将录取通知书邮寄到考生手中。
  【毕业待遇】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通讯地址】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 邮编:150088
  【乘车路线】哈尔滨火车站或和兴路乘336路、363路公共汽车到学院门口下车
  【联系电话】0451—86708940 86708949
  传真:0451-86721247
  联系人:李有刚 15846003906 高强 15846003907
  学院网址:http://www.hngzy.com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18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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