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解]常见文言虚词用法(1)3

浏览 6

2.用作副词。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例如: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非死则徙尔。(《捕蛇者说》)

  或

  1.用作代词。有时分指它前面已经出现过的人或物中的一部分,有时泛指某人、某物或某种情况,可译为“有人”“有的”“某人”等。例如:

  或师焉,或不焉。(《师说》)

  回视日观以西峰,或得日或否。(《登泰山记》)

  或曰此鹳鹤也。(《石钟山记》)

  2.用作副词。表示不敢或不能肯定,可译为“或许”、“也许”、“可能”等。例如:

  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岳阳楼记》)

  3.用作连词。表示两种(或以上)情况可供选择或者动作行为的交替发生,可译为“或者”“有时”。例如:

  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察今》)

  蛟或浮或没。(《周处》)

  乃

  1.用作副词。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的顺承或时间上的紧接,可译为“就”“这才”等;也可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是逆转相背的,可译为“却”“竟(然)”“反而”“才”等;还可表示对事物范围的一种限制,可译为“才”“仅”等。例如:

  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曹刿论战》)

  夫赵强而燕弱,而君幸于赵王,故燕王欲结于君。今君乃亡赵走燕。(《廉颇蔺相如列传》)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击而求之。(《石钟山记》)

  臣乃敢上壁。(《谦颇蔺相如列传》)

  项王乃复引兵而东,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项羽本纪》)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常作定语,译为“你的”;也作主语,译为“你”。不能作宾语。例如: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示儿》)

  3.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等。例如:

  若事之不济,此乃天也。(《赤壁之战》)

  嬴乃夷门抱关者也。(《信陵君窃符救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