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的录取工作结束后,省高招办将从今天起转入对本科层次录取数据的整理,新生录取花名册的打印与审核,以及高职(高专)批考生填报志愿和录取的前期性工作。
今年参与我省本科批录取的院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报经省高招办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高招办核准后形成相应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同时为录取在本科层次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的考生,制作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
高校根据经省高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