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上午,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乔丽娟在9:00准时接通了第一通考生家长的电话。到11:30,共有近30位考生家长打进电话,咨询热点主要集中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自主招生以及今年高考综合科目题目设置变化等方面。对此,乔丽娟院长一一做了详尽的解答,尤其对今年首次施行的高考综合科目同场分卷考试形式进行了分析,认为这样将更利于考生水平的发挥。
综合科目:同场分卷是利好
今年天津市高考将在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采取分学科命制试卷、同场考试的形式。同场分卷考试是指考生在同一场次、同一考试时间内参加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科目的考试。综合科目同场分卷考试的变化,是家长们非常关心的问题。接听电话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乔丽娟告诉家长,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采取同场分卷考试的形式,改变了过去按照题型、各学科交叉排列的试卷呈现方式,减少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思维的频繁转换,有利于他们更好地发挥水平。公布成绩时,将为考生提供综合科目的总分,同时提供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历史、地理各学科的分数。
录取模式:不再一考定终身
今年天津市在高校推进多样化选拔录取模式改革方面将会有哪些变化是家长们特别关心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人介绍说,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关乎国家人才战略的实施,关系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改革不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深入的过程,同时也要兼顾与以往政策的衔接。在充分考虑高校与中学对改革的实现能力、考生与社会对改革的承受能力后,今年将主要采取三种模式。
坐落在天津市的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和试点自主选拔录取的高校,在开展保送生招生和自主选拔录取时,提出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办法;今年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在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时,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获得相应等第的考生,可自荐报名并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
坐落在天津市的所有高校,在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的前提下,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在考生高考成绩同等的条件下,高校可在调档、安排专业、退档处理时优先照顾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对于本校的一些特色专业,高校可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相关要求。
为改进一张试卷选拔两类人才、一考定终身的现状,为考生升学发展开辟新的途径,今年本市有部分高职院校试行自主招生,试点院校为12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已取得今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且符合试点院校规定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录取时,院校以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多元评价,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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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乔丽娟
问:学校在招生录取时,提档分数线是否会对外公布?
答:考生可以通过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查询。所有录取信息最后还将进行资料汇总。
问:听说今年在考生高考成绩同等的条件下,高校可优先照顾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好的考生,“高考成绩同等”怎么解释呢?
答:这里所称的“高考成绩同等”不等于“高考成绩相同”,而是指高考分数在同一分数段内,如500-509、510-519,具体分值由高校自主确定。
问:我的孩子报考了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并即将参加专业考试,如果没有考上,还有其他的机会吗?
答: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考生没有被试点招生院校录取,还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及后续的录取;被试点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还可参加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批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