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6)日,省教育厅发布《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新学期42.3万高一新生的课堂定下基调:以学定教,源自实际。
9月1日开学后,全省653所高中高一年级全部使用新高中课程。目前科目设置为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共计15门。《指导意见》提出,新课程要立足过程,促进学生素质发展;重视综合评价,关注个体差异,实现评价指标的多元化。强调质性评价,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现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强调参与与互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多元化。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重心从单一结论到关注过程、重视综合素质的转移。
从各学科《指导意见》可以看到,与学生学习实际、生活实际相结合是课改的主旋律。以体育教学为例,新课程重视培养学生的运动爱好和专长,不要求学生学习所有的运动项目。反观过去几十年中小学体育教学中,学生样样都学,样样都不精,难于形成运动爱好和专长,难于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和培养终身体育的意识。
鉴于我省部分高中体音美等课程师资不足,《指导意见》并不要求所有高中同步,而是分层给出时间表。如美术,各学校可根据本校师资状况和设备条件开设美术学习模块中的部分课程,力争在三年至五年内开设全部内容。音乐,各类学校必须保证必选模块的开设,三年内市级以上示范高中、市(县)城区高中至少要开设两个任选模块,其他普通高中至少要开设一个任选模块。通用技术建议优先开设家政与生活技术、电子控制技术、现代农业技术选修模块,并逐年增加选修模块数量。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自评互评三七开
如何与高考挂钩未明确
今秋我省高中课改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和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一起,共同作为高校选拔录取的依据。昨(26)日,省教育厅发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从六个方面评价“综合素质”,以学生自评和互评为主。
这六个方面分别是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学习能力与学业成就、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与创新,具体评价标准由地方或学校制定。综合素质评价方式以学生自评和互评为主,自评结果按30%的权重、互评结果按70%的权重计入评价结果。此外,还要进行班级审查、年级审核和学校认定。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学生成长档案袋,包括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科学习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的信息。学校要指导学生收集和保存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个性特色的重要实证性材料。
我省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如何与高考录取挂钩?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高考方案一年后才出台,挂钩方式目前未定。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除了甄别功能外,更大程度上在于教育意义。每学期评一次,帮助学生及时总结成绩、发现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