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湖北教育厅发文指导高中新课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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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将高考要求下放到高一

昨(26)日,省教育厅发布《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各地结合地方和学校实际,参照执行。

《指导意见(试行)》共涉及语文、数学、英语等15个学科,在任务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评价、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给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高中英语新课程强调,每名高中生在毕业时都具有基本的英语素养,能拥有终身学习和发展所必需的英语语言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高中物理是学生普遍感到难学的一门课程。教师在高一阶段要特别注意控制教学难度,不要过早地将高考的要求下放到高一,防止学生出现严重分化。

思想政治学科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使教学内容从教科书扩展到所有学生关注的、有意义的题材,提高学生的社会参与能力和形成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历史学科教师可以通过开展编写历史剧、读书报告会、仿制科技作品等活动,对学生进行评价。

地理学科教师要引导学生关注我国环境与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初步形成正确的全球意识。

严禁搭售教辅资料

昨(26)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高一年级即将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我省已明确普通高中课改教材收费标准及选用范围。

据了解,我省新增了12所省级示范公办高中和25所市(州)级示范公办高中,其中我市新增了1所省级示范高中———育才高级中学和3所市级示范高中———黄陂区七中、华中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文华中学。

省教育厅要求,新增的省、市(州)级示范公办高中从今年秋季招生起,按照有关规定可执行相对应的省级、市(州)级示范高中招生和收费政策。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对在校生的收费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此外,新课改后,普通高中教材的选用范围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随教科书搭售、摊派各种教辅资料和课外读物;严禁学校以任何借口和名义向学生发放教辅资料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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