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章程2

浏览 6

1、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 特殊(热门)专业:法学,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3、 合作办学:法学(国际经济法 合作办学)每生每学年195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每生每学年14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华东政法大学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招生办公室021-67790220

  纪委 021-67790299(2009.6.24前或9.4日后)

  021-62071778(2009.6.25-2009.9.4)

  学校网址www.ecupl.edu.cn 招生网www.hzgate.net

  (一)学年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一学年德、智、体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每年评定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

  (二)社会奖学金、助学金。为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宝钢教育奖”、“黄平·杨放奖学金”、“段和段奖学金”、“申银万国证券奖学金”、“美迈斯法学研究奖学金”、“华鼎奖学金”、“奥盛助学金”、“卡西欧奖学金”、“迪堡奖学金”、“中华、晨兴、鑫达(德贞)慈善助学金”等40个社会奖学、助学金。

  (三)助学贷款及其他帮困助学项目。家庭经济困难,且年满18周岁的学生,可申请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自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对孤儿、烈士子女以及因家庭遭灾等重大变故发生经济困难的学生,我校实行学杂费减免和临时特困补助,以保证贫困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同时,我校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还积极为广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服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并保护举报者。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三天内,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和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接待考生和考生家长来信来访。

  1、招生办公室:负责接待基本录取信息的查询

  


2009.6.24前或9.4日后
2009.6.25-2009.9.4

接待地点
松江校区明志楼A210
长宁校区六三楼106室

电 话
021-67790220
021-62071533

传 真
021-67790219
021-62071533

电子邮箱
zsb@ecupl.edu.cn


  2、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接待违纪举报

  


2009.6.24前或9.4日后
2009.6.25-2009.9.4

接待地点
松江校区明镜楼B404
长宁校区4号楼108室

电 话
021-67790299
021-62071778

传 真
021-67790299
021-62071778

电子邮箱
jiwei@ecupl.edu.cn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