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09年本科、高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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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名称:西北政法大学

  二、校 址:长安校区:西安市韦郭路中段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数:见各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论坛)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八、男女生比例: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公安类专业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2003]16号文件执行。

  十、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各省级招生办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投档比例:110%以内。

  4、专业安排方法:

  (1)以调阅档案的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取分数线。

  (2)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专业安排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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