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清华十状元拍卖“集体代言权”,收入大部分捐台灾区。9月27日,北大清华10名全国高考状元在“集体代言权”委托拍卖协议书上签名。10名学生将拍卖“集体代言权”,拍卖收入所得将大部分捐助台湾受灾学生,少部分留给状元。据了解,此次“集体代言权第一拍”底价为10万元,竞拍保证金也为10万元。(9月27日 中国网)
乍一看,这似乎是一个慈善活动,可细看,里里外外却透着股商业气息,让人怀疑这又是一场披着“慈善”马甲的商业炒作。
炒状元早已为全社会所深恶痛绝,很多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也三令五申不得再以任何形式炒作高考状元。然而,炒状元背后所蕴含的巨大“商机”,却令不少机构和个人欲罢不能。千方百计为炒状元穿上新马甲,成了他们绞尽脑汁研究的新课题。而打着慈善之名来行炒作之实,显然是选择之一。不管什么古怪的事情,只要笼罩上了慈善的光环,似乎立马就变得合理且高尚起来,旁人也不敢轻易置喙了——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慈善”说不呢。当然,组织者最终也确实有可能将部分收益(甚至是一大部分)捐出来,但他们实际上已经从中得到了很多——除了金钱收益,还有宣传上的收益。
所谓“集体代言权”,最终还是要落实到“代言”上、落实到产品上。状元们代言的行业,大部分情况下无外乎几类——学习机、保健品、培训机构等等。而这些行业,往往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状元们一不小心就有成为伪劣产品帮凶的危险。这也并非没有先例,有的状元代言的广告不是已经受到严厉质疑吗?状元们应该清醒地知道,自己只不过是考了一次高分而已,顶多是一个“一流考生”,不见得就是“一流人才”。希望状元们自重自爱,千万不要为了一点小利甚至仅仅是虚荣心,就心甘情愿成了商家手中的棋子。同时,也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对类似的现象进行研究,出台规范的管理办法,不能因为有些行为披上了“慈善”的马甲便投鼠忌器、听之任之。
热议:状元拍卖代言权 慈善还是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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