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2009年本、高、专科招生章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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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3800元/生?年的本科专业有:社会学、家政学、应用心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园林、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中药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应用化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建筑与环境工程方向)、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能源与环境工程方向)、交通运输(汽车运用工程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食品科学与工程、粮食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收取3850元/生?年的本科专业有:资源环境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中药资源与开发、植物科学与技术、应用生物科学、动物药学。

  收取4000元/生?年的本科专业有: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工商管理。

  收取4180元/生?年的本科专业有: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收取4400元/生?年的本科专业有:制药工程。

  收取4600元/生?年的本科专业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

  收取5000元/生?年的本科专业有:英语。

  收取6800元/生?年的本科专业有:艺术设计学(空间环境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学(民间工艺美术方向)、广告学、传播学。

  收取5000元/生?年的高职专科专业有:食药用菌。

  第二十条 我校设有纯农专业奖学金、非农专业奖学金、单科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吉林省助残奖学金、励学奖学金、先正达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学校通过各种渠道,通过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措施对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吉林农业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细则》,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有问题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一律废止,并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不一致,以国家的规定和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工作,统一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按照本章程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我校不委托任何个人及中介组织代为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吉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与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

  邮编:130118

  招生咨询电话:0431-84532980(人工),84526149(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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