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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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原则上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三)学校不启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填报农业院校加分或降分的投档政策,认可其它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四)学校根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投档成绩与相关单科成绩相结合的原则确定。

  (六)江苏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

  (七)学校不设分数级差。

  (八)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九)英语(论坛)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十)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录取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

  (十一)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的录取按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艺术类、艺术特长生、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按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办理。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入学通知书和其他有关证件,按时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和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取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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