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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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困难补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元;

  2)国家助学金:甲等3000元、乙等2000元、丙等1000元。

  ★应用技术本科:

  1、综合奖学金:甲等1200元、乙等800元、丙等400元;

  2、自立自强学生专项奖学金:甲等奖500元、乙等奖300元

  3、国家奖学金:8000元;

  4、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5、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6、国家助学金:甲等3000元、乙等2000元、丙等1000元。

  ★普通专科及中外合作办学双文凭专科:

  1、奖学金类:

  1)国家奖学金: 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3)新生特别奖学金:甲等奖1000元、乙等奖800元、丙等奖600元;

  4)综合奖学金:甲等奖1500元、乙等奖1000元、丙等奖600元;

  5)单项优秀奖学金:30元至600元。

  2、贷学金类:

  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3、助学金类:

  国家助学金:甲等3000元、乙等2000元、丙等1000元。

  七、联系部门、咨询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件

  联系部门:重庆理工大学(原重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8822995 传真电话:023-68654964 网 址:http://zs.cqit.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23-68667863(校纪委办)。

  电子邮件:cgzs@cqit.edu.cn

  八、其他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联系。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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