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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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

  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学历层次:本科

  6、学习年限:四年

  二、招生计划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09年面向13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2100人,分布于18个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b.njusttz.edu.cn)查询。

  三、报考和录取

  1、报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江苏省外考生无选科要求,无单科成绩和加试要求。

  3)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4)英语(论坛)专业外语语种限考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

  3)对于江苏省外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录取,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3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不设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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