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科技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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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艺术类只面向河南招生,专业成绩以本省联考成绩为准,艺术统考成绩过线者,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依次录取。中外合作项目只限英语语种。

  6.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生源所在地制定的政策执行。

  7.依据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计划额满,根据考生志愿调剂录取。

  8.录取结果的公布:将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各省招生办公室审批,经核准备案后由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学院向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三、办学特点:

  1.注重学生素质与技能的培养与提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学习本专业课程外,还须参加计算机技能操作、英语口语、公关礼仪、汽车驾驶等多种技能的培训。

  2.学院为毕业生提供优质就业服务,保障毕业生顺利就业。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0%以上。

  十四、奖、贷学金: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待遇。

  2.助学贷款:按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资助的贫困生办理助学贷款。

  3.按照学院提供的工作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

  十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1.电话:0371-67862666、67862777、6786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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