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艺术类只面向河南招生,专业成绩以本省联考成绩为准,艺术统考成绩过线者,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依次录取。中外合作项目只限英语语种。
6.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生源所在地制定的政策执行。
7.依据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计划额满,根据考生志愿调剂录取。
8.录取结果的公布:将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各省招生办公室审批,经核准备案后由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学院向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三、办学特点:
1.注重学生素质与技能的培养与提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学习本专业课程外,还须参加计算机技能操作、英语口语、公关礼仪、汽车驾驶等多种技能的培训。
2.学院为毕业生提供优质就业服务,保障毕业生顺利就业。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0%以上。
十四、奖、贷学金: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待遇。
2.助学贷款:按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资助的贫困生办理助学贷款。
3.按照学院提供的工作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
十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1.电话:0371-67862666、67862777、67862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