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09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3503
3、办学地点:河南省信阳市
4、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5、办学层次:四年本科(全日制)
6、招生对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7、办学特点:学院聘请拥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108人,并充分依托信阳师范学院,使学生能充分享受二本的优质教育资源,以学生出路为导向,充分考虑学生就业需求、创业需求和继续深造需求,采取“依据所需、科学分类、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用以见效”的人才培养模式,力促学生成长成才。
二、招生计划
8、招生计划数:生源以河南省为主,同时面向天津、湖北、江西、江苏、安徽、山东、山西、广东、湖南、海南、内蒙古、新疆等省、自治区招生;我院200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和人数为准。
9、计划公布形式:一是由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公布;二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