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09年招收空军飞行学员初检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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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空军招飞局有关通知精神,现将贵州省2009年招收空军飞行学员初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飞任务和地区


2009年空军继续在贵州省招收飞行学员,具体计划数待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明确后另文通知。


空军招飞工作面向全省所有市(州、地),招飞计划数由全省统一掌握,不分配到各市(州、地)。

二、招收条件


(一)招收对象


招飞对象为2009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应届高中毕业生(不招往届生),文、理科兼收。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


(二)政治条件


本人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思想进步,历史清白,作风正派,忠诚老实,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志愿献身飞行事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名:


1.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的。


2.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的。


3.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的。


4.参加宗教组织并进行活动的。


5.初中、高中阶段受过学校处分的。


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关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报名态度:学生自愿,家长支持。


(三)文化条件


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化成绩(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达到空军录取分数线。


(四)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低于165cm、高于185cm不合格。


2.体重:男性低于52kg不合格。


3.血压:收缩压超过138mmHg、舒张压超过88mmHg、低于60mmHg或脉压差低于30mmHg不合格。


4.视力:空军环形视力表有1眼低于0.8(E字表低于1.0)不合格。


5.无色盲、色弱。


6.无纹身、刺字。


7.耳鼻喉科检查无异常。


8.B超:肝、脾、肾形态按临床标准正常。


9.X光:胸透正常。


10.心电图正常。


11.表面抗原阴性,肝功正常。


(五)心理品质条件


1.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2.心胸宽广,性格开朗。


3.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


4.情绪稳定,控制力强。


5.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


6.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


从2008年10月开始,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部署工作任务,学校组织宣传动员报名。11月15日前,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将推荐参加初检的人数报省招生考试中心普招处。


(二)预选初检


2008年11月27日至30日,成都选拔中心招飞体检组在贵阳市金阳医院设站,由成都选拔中心派医生并依托医院组织实施。报名学生持《空军航空大学考生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到贵阳市金阳医院参检,并向医院交纳检测费80元,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各市(州、地)具体预选初检的时间见附件。


四、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主管领导要从讲政治、增强国防意识的高度,抓好空军招飞工作的落实,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确保空军招飞生源


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要通过多种宣传媒体,加强向社会宣传国防建设的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空军招飞的重大意义和要求,激发广大中学生爱国和献身国防的热情,调动学生报名的积极性,提高报名率和参检率。


(三)扎实做好自检工作


严格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暂行规定》的标准,对报名学生的身体、思想、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和本人及家长的报考态度等逐项进行全面衡量,如实填写高中会考成绩并加盖公章,确定推荐名单,把好空军招飞工作的第一道关口。


附件:2009年度贵州省招飞初检日程表


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局成都选拔中心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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