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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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录取规则 1.招生条件: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4.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健康方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6.结合人才培养要求及其他因素,我院本科部分专业限定其他录取条件如下:

  (1)对报考英语(论坛)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论坛)外语语种为英语;对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要求,但在校学习期间,除对英语专业外,学院不对其他专业开设非英语语种的外语教学。(2)要求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3)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一般要求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我院将视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并报安徽省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7.为限度保障进档考生利益,综合考虑考生分数与志愿的关系,我院录取采用专业级差的方式。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专业级差录取,第一、第二专业级差分为3分;第二、第三专业级差分为2分,第三、第四专业级差分为1分。

  8.颁发证书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安徽大学江淮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大学江淮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皖价费[2003]177号和皖价费[2004]242号)。

  (邮编:230031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8号

  咨询电话:0551-5127392、5128317

  网址:http://www.ahujhc.cn E-mail:ahdxjhx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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