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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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址:浙江省绍兴市城南大道900号,邮编:312000

  3.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录取原则:

  (1) 学校选拔新生,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浙江省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提档,其它省按不超过计划数的120%提档。

  (3)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对于院校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设置的为“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即先根据专业志愿再按高考(论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于非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设置的为“征求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即高分考生优先安排专业。

  (4) 为便于组织外语教学,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论坛)。

  (5)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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