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号)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09】5号)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第一批确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经甘肃省教育厅同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二十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第三条 学校名称: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部委代码:13511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学院路
邮政编码:730101
学校网址:www.lzlqc.com;www.lgc.gs.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931-5271634、5271600(兼传真)
E-mail:lqxyzb@163.com
第四条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颁发:按教育部规定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董事会、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