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中课改学籍规定出台 高三不得留级转学

浏览 9

高三学生学习不好想留级或想转入别的地方参加高考,不允许。昨晚,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发布消息,由省教育厅制定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出台,我省从入学注册、学生评价、升级留级、休学复学、转学退学、借读、毕业结业等方面对高中学籍管理进行规范。针对这项新规定,本报采访了省会几所示范高中的任课老师,请他们为学生解读。

  无正常手续转学学校不能接收

  规定:高中生确因学习困难无法跟班学习的,可向学校提出留级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留级,但是留级数量要严格控制,高中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留级。留级学生应随下一年级学生重新建立学籍辅号,原学籍辅号作废。

  此外,高三学生原则上还不得转学,尤其是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严禁各学校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和没有学籍的学生。

  解读:这是我省高中全面进入课改后出台的首份学籍规定。明确提出不准高三学生留级、转学,原因可能有两方面:一是能有效控制社会关注度极高的高考移民现象;二是能避免各地学校为了高考而进行的生源大战。

  严禁为往届生办理应届生学籍

  规定:高中生学籍需采用省教育厅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学生的学籍号分主号和辅号,主号一律采用学生的身份证号,辅号由学校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编排,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得更名。严禁各地和学校为高中生办理双重学籍或为往届生办理应届生学籍,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录取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为其办理学籍。

  解读:这样做的作用就是能防止一些学生利用所谓的关系钻高考政策的空子。

  学生档案好坏影响未来高考

  规定:各学校都应为每个学生建立学籍档案,每学期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记入学生个人档案。此外,学生档案还将记录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分修习情况、德智体美发展情况等。

  解读:高中新课改后,学生档案的建设被放到重要的位置,因为学校可根据档案内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学分认定和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决定学生的升级、留级、毕业、结业。2011年我省将实施课改后的高考新方案,新方案规定,高考录取时,除参看学生高考成绩,还要看学生的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这些内容按规定都要记录在学生的档案中,因此学生档案对学生的高考录取将会产生重要影响。

  休学不得超过两年

  规定: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可申请休学。休学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经学校批准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继续休学。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只能休学两年,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者,应办理退学手续。

  解读:这项规定可操作性较强,比较人本地考虑了学生就学中出现的特殊情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