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的渠道,鼓励和吸引部分学习成绩优良、智力超常、在全国相关学科竞赛中成绩优异的学生报考我校,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 申请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招收保送生条件,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保送生资格。(具体保送生条件请参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第二条 选拔程序
(一)申请者可自荐或由中学推荐,向我办提供以下书面证明材料:
1.《中山大学2009年保送生申请表》;
2.个人陈述(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
3.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请务必提供符合保送资格的相关证明)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4.体检表复印件(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项目参照高考体检)。
申请材料于2008年12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再退还,请预留备份)
* 保送生不支持网上报名。
(二)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申请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学生我校将寄予测试通知,测试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三)保送生综合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测试时间初定为2009年1月2日、3日。地点在中山大学南校区,考试费100元(测试报到时交)。具体测试时间、测试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另行书面通知,敬请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
(四)笔试科目及时间
1、理科类:语文、英语(每科分值100分)、数学(分值150分)
2、文科类(含外语类):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分值100分)
其中,外语类学校保送生笔试高中所学本专业外语。
3、根据我校规定,信息学竞赛获奖者,须另外参加我校组织的上机测试(基本程序设计水平测试)。
(五)面试将根据学生所填志愿,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外语类保送生面试内容为本专业外语口试。
(六)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免笔试:
1、参加数学、物理、信息学(计算机)学科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决赛获得一、二等奖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2、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计算机)学科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且成绩突出,同时获得其他学科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极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突出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考生若面试表现优秀,我校将考虑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七)专业志愿填报请参考《中山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经测试被确定录取者,专业安排将根据其所填志愿,综合各项测试情况确定。
临床医学(八年制)和口腔医学(七年制)专业不招收保送生。
第三条 相关说明
(一)自荐或推荐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所在中学应将我校招收保送生的条件要求以及获得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二)我校将在核对教育部公示名单后,将预录取保送生名单送考生所在省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于2009年4月寄发预录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高考录取期间寄发。
(三)为保证保送生招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操作程序及录取结果将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已录取的保送生,即使参加高考报考我校,我校亦不再更改录取专业。
(五)我校相关专业的保送生可以参加中山大学“逸仙班”及“博雅教育计划”的选拔。
第四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实施办法自2008年11月17日起执行。
点击此处下载: 中山大学2009年保送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