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港澳18所高校继续在广西招收自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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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近日对外公布称:经教育部同意,2009年港澳18所高校继续在广西招收自费生。

记者了解到,今年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广西招收本科自费生的高校共有12所: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

参加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广西籍考生均可报考以上学校,录取工作由香港12所招生学校负责。其中,报考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香港10所单招院校的考生还须直接向学校报名,这10所院校根据考生高考(论坛)成绩和本校对考生的面试成绩录取新生,在7月7日前结束录取工作。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录取工作安排在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提前批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并按广西招生程序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今年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广西招收自费本科生、预科生的高校共有5所: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澳门这5所高等学校自费本科、预科生的招生对象为户籍在广西并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考生。今年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广西招收研究生(论坛) 的学校为: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凡被香港、澳门的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赴香港读书的新生还需出具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文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因私赴香港或澳门的手续。学生在香港、澳门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内地学生在香港、澳门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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