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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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zx@ynu.edu.cn

  2009年云南大学武警国防生招生章程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经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武警部队与云南大学协商并签订协议,从2002年起云南大学每年为武警部队招收培养国防生。2009年招生简介如下:

  专业和招生数通信工程专业:40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40名。

  招生地区及计划分配具体招生地区及计划分配见《2009年云南大学招收武警国防生计划表》。

  招生对象1、符合云南大学在当地招收本科生的条件;2、符合参军入伍政审和部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身高1.62米以上,每一眼*眼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OODS等效球镜以下,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3、必须是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4、限招理科类考生;5、全部为男生。

  报名形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按当地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当地报名,填写提前批次志愿,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录取方式按照军队院校从地方招生以及招收国防定向生的办法,由当地武警总队干部处协同省军区干部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政审和体检。合格者,由云南大学按照录取条件,同军事院校提前批次择优录取。

  培养和管理被录取的国防生在享受云南大学国家计划生待遇的同时,又享受国防生待遇。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由武警部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国防奖学金按每人每年10000.00元的标准发放,其中,学费5000.00元,由武警部队与云南大学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5000.00元,由武警部队驻云南大学选培办按照标准逐月发放给学生本人。武警部队还给国防生统一发放部队被装,并负责抓好国防生军政训练,协助云南大学做好国防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云南大学负责国防生的教学、管理和毕业资格的审定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国防生按照云南大学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管理的同时,着眼培养目标,参照部队条令条例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国防生平时着便服,军政训练或统一组织活动时着军服。

  毕业分配国防生毕业后,统一分配到武警部队工作。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

   武警部队驻云南大学后备警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091

  联系电话:(0871)5031701 5034261

  联 系 人:夏永华 于刚强 王胜

  云南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详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二、录取规则:

  1、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名。

  2、云南大学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的成绩。

  3、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录取线,美术学、音乐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绘画、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考生专业志愿无级差,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依据第3条规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5、如本招生章程与当地省级招办招生文件规定不符,以当地省级招办文件规定为准。

  三、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四、毕业证书: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云南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证书。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www.zsb.ynu.edu.cn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503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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