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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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业大学是一所以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云南农业大学

  2.学校代码:10676(部标)

   3.学校性质: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学制及校址:

   (1)学校本部位于昆明市北市区,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四年。

   (2)茨坝校区位于昆明市盘龙区茨坝镇,办学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

  二、录取规则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09年招生录取规则。具体录取规则是:

  1.本专科招生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2.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遵循国家教育部、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5.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论坛)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并需参加当地招考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

  6.报考“体育类” 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不低于70分,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7.“生物技术”专业为一类特色专业,同时又是云南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参加第一批次录取,高考(论坛)英语笔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8.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9.考分达到第二批本科录取线的一志愿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10.对报考同一专业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在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前提下,依次按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和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11.属下列情况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l)有文艺特长(如乐器、舞蹈、书法、绘画、唱歌等)的考生;

  (2)有体育特长(特别是获国家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和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省(市)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省(市)以上单学科竞赛优胜奖的考生;

  (5)思想品德好且有突出事迹的考生;
农科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省属重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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