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 多项措施拒绝潜规则各省规则各不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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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延林摄

调整加分项目、下调加分幅度、公示加分考生……本报记者近日在吉林、重庆、广东、湖北等地采访了解到,针对广受关注的高考加分公平性问题,一些地方正积极采取措施,严格规范,加强管理,以有效规避不当加分带来的不公平及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潜规则,切实维护高考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

吉林下调

多个项目加分幅度

本报长春5月24日电(记者孔祥武)吉林省教育厅厅长卢连大表示,为促进高考公平公正,今年对照顾加分政策进行调整,七项原照顾加10分的项目调整为5分,三项原照顾加15分的项目调整为8分,另外六项加分政策未做调整。

原照顾加10分的项目调整为5分的七项为:经市州和省侨*明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省台联证明的台湾省籍考生;在高中阶段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团省委表彰的优秀团干部;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验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在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赛中获奖者;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在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称号,二级运动员需经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合格)的考生。

原照顾加15分调整为8分的三项为:高中阶段的省级优秀学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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