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加分项目、下调加分幅度、公示加分考生……本报记者近日在吉林、重庆、广东、湖北等地采访了解到,针对广受关注的高考(论坛)加分公平性问题,一些地方正积极采取措施,严格规范,加强管理,以有效规避不当加分带来的不公平及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潜规则,切实维护高考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
吉林下调
多个项目加分幅度
吉林省教育厅厅长卢连大表示,为促进高考公平公正,今年对照顾加分政策进行调整,七项原照顾加10分的项目调整为5分,三项原照顾加15分的项目调整为8分,另外六项加分政策未做调整。
原照顾加10分的项目调整为5分的七项为:经市州和省侨*明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省台联证明的台湾省籍考生;在高中阶段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团省委表彰的优秀团干部;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验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在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赛中获奖者;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在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称号,二级运动员需经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合格)的考生。
原照顾加15分调整为8分的三项为:高中阶段的省级优秀学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记者孔祥武)
重庆市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不再加分
记者从重庆市教委了解到:自2009年起,重庆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
去年9月,重庆市教委、市招办联合下发通知,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其中规定,从2009年起,取消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分规定,仅保留获市级优秀学生称号和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得市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者加20分的政策。
通知还规定,2009年起,高中五学科奥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调整为报考在渝高校加20分;2011年起,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但高中五学科奥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加分政策不变。
针对近年来部分体育尖子生成绩弄虚作假的现象,重庆着重对体育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2009年起,享受加分的市级比赛由13项减少为11项,取消跆拳道、散打项目。同时,取消网球、羽毛球、乒乓球双打成绩加分;足球加分从每队申报15名减少为11名;排球、乒乓球加分均从名次前8名减少为前6名。
重庆市教委一位负责人表示,“总的原则是,加分越少越好,范围越窄越好,尽量减少通过不当加分造成的不公平,减少钻空子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