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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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泰山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条2010年我校在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25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3450人。在山东招收专科生1300人。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名称:泰山学院

第六条学校代码:10453

第七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八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高校

第九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泰山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条办学地点:山东省泰安市迎宾大道中段

邮编:271021。

第十二条学校概况

泰山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高等教育办学历史已达52年。学校所在的泰安市是中外闻名的优秀旅游城市,位于名扬海内外的山水圣人旅游区的中心,京福、京沪高速公路在此交汇,104国道纵贯南北,京沪铁路和正在建设的京沪高速铁路在此经过,区位与交通优势得天独厚。学校坐落在世界首家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世界地质公园、中华十大名山之首——泰山脚下,背依高耸峻秀的泰山顶子峰,南临碧波荡漾的省级旅游度假区天平湖,校园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境地。

学校占地1423亩,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以及田径场等。实验、教育技术、网络设施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7755余万元,图书馆藏书155余万册,各类期刊3200余种,建有电子文献资源库,并实现了管理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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