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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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二、校址:三牌楼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66号

  仙林校区: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

  三、学历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向考生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体格复查和录取资格审查,发现问题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七、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对男女生比例、单科成绩不作限制。

  3.英语(论坛)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4.根据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凡志愿填报我院的江苏考生,其报考条件必须是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BC、必测科目4C、技术科目合格以上。

  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外省考生,高考(论坛)考试科目均按各省级招办的选科规定执行。

  5.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6.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可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7.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8.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

  9.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院网站(http://tdxy.njupt.edu.cn)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10.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11.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

  八、收费项目及标准:学费:13000元/学年;住宿费:1500元/学年。

  九、颁发证书类别: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证;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颁发办法:学生毕业时达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毕业学分,德、体合格者,颁发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5-83535599、52997172、5299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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