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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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二、校址:杭州市滨文路518号
三、院校性质:国有公办
四、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音乐类、影视表演类、舞蹈类专业计划招生合计150名,具体分专业计划安排如下:
(一)影视表演类
1、影视表演 12名
2、表演艺术(演艺方向) 14名
(二)音乐类
1、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招美声、民族、通俗) 20名
2、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方向,招二胡、琵琶、阮、古筝、扬琴、笛子、笙、唢呐、打击乐等) 20名
3、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方向,招小提琴、大提琴、长笛、打击乐、西洋乐器等) 6名
4、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方向,招钢琴、双排键、钢琴调律)20名
5、音乐表演(流行音乐表演与制作方向,招电吉它、贝司、鼓、萨克斯、键盘等) 12名
6、音乐表演(音乐舞蹈方向) 22名
(三)舞蹈类:舞蹈表演 24名(男7女17)
五、报考条件和办法
(一)凡已办理浙江省2010年普通高校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年龄不超过23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报考:
1、参加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乐、舞蹈、影视表演类等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以上;
2、近三年在县(含)级以上文艺演出中获三等奖以上;
3、社会艺术考级(声乐、乐器、舞蹈)取得五级(含)以上证书;
4、具有省内各地艺术中职学校出具的专业成绩优良证明。
(二)符合条件的考生凭身份证、高考报名证(或提供有效序号)及有关证明材料(须查验原件)于4月1日—9日到学院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二个专业,每专业考务费110元。
六、考试与评分
(一)专业培养方向及考试内容、分值
1、影视表演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为系统的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理论、全面的文学艺术素质、广博的影视专业知识、具有创造能力和协同合作能力,能胜任话剧、电影、电视多种类型角色表演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2、表演艺术专业(演艺方向)
本专业依据学生的特长设置课程,注重开发其表现、创造、合作等能力,培养“一专多能”(歌唱舞蹈、综艺主持、曲艺滑稽等)的各类文化产业所需的综艺表演人才。
影视表演、表演艺术专业考试内容:
(1)表演:即兴小品、唱歌等;
(2)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
(3)形体:舞蹈、体操、武术、身段动作均可;
(4)才艺展示
3、音乐表演专业
本专业为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单位及社会企事业单位培养从事音乐表演及音乐普及教育活动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专业考试内容:
(1)声乐、器乐方向:
①专业测试:声乐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一至两首,朗诵诗歌或散文(片段);键盘及器乐方向演奏自选乐曲一至两首;
②视唱练耳:a、音高模唱(包括旋律音程组、和声音程与和弦模唱)b、音程、和弦构唱 c、旋律、节奏模唱 d、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各调的线谱视唱或简谱视唱)。
(2)音乐舞蹈方向
①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②自选舞蹈或形体动作表演;
③语言测试:朗诵诗歌或散文(片段)
④视唱练耳:内容与声乐专业基本相同。
4、舞蹈表演
本专业适应社会实际需要,培养舞蹈表演专业应用性高等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专业性表演艺术团体,也可从事社会文化舞蹈表演和文化交流工作;还可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群众文化辅导工作与社会艺术发展工作。
专业考试内容:
(1)形体、形象等专业条件(身材形象目测、软开度、弹跳力);
(2)自选舞蹈或形体动作表演;
(3)舞蹈动作模仿;
(4)命题即兴舞蹈表演;
(5)音乐节奏测试。
以上各专业考试小项目时间均不得超过2分钟,专业总分为250分。
(二)文化考试
文化考语文、历史、英语三门,每门满分各为150分。考试范围参照《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文化考试大纲》(可在学院招生网上下载或来院免费索取)。
(三)考试安排
4月10日考专业,4月11日考文化。
七、录取规则
1、划定专业分数合格线(一般相当于艺术类各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线),低于专业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占30%计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总成绩/2.5×0.7 文化成绩/4.5×0.3;根据公布的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综合分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的顺序为:专业总成绩、专业主科目成绩、文化成绩;
3、兼报专业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4、某专业(方向)考生人数少于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的150%时,可以视情况不予录满,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可将多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
5、录取后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协议,在网上予以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6、考生不享受政策加分。
八、学费标准及助学办法
学费为每生每学年78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上级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根据我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均能获得1000-4000元不等的学院奖学金、6000元的国家奖学金、1500元的省政府奖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和其它助学政策。
九、监督举报办法
本院郑重: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章程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571- 87150194
十、联系方式:
电话:0571-87150116 87150181(工作日) 18957132398(节假日) 传真:0571-87150042
网址://zhaosheng.zj-art.com
E-mail:zjartzb@sina.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310053

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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