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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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招生章程

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公办,隶属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学院是全国职教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园大学城内,占地1033亩。全日制在校生近12000人。

学院办学层次为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政策、原则。

2、我校所有专业原则上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3、我校招生各专业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

5、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

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学生公寓住宿费为1000元/年。

奖、助、贷学金:国家、学院设立奖学金分别为8000元/人.年、5000元/人.年、600元/人.年、400元/人.年等;国家助学金分别为3000元/人.年、2000元/人.年、1000元/人.年等。社会及企业奖学金分别有:广州市政府、港宏汽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2680050、88905736、13340962210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电子信箱:scvtcc@vip.163.com 邮编:611130

招生就业网:http://www.scvtc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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