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彩霞案中的“动机”与“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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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现实之五岳散人专栏

  作为一个标志性事件,被冒名顶替的罗彩霞案算是告一段落,罗彩霞一方接受了庭外和解,以4.5万元的赔偿终结了对于被告的追究。在此之前,亲手导演了整个事件的前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王峥嵘以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这次民事诉讼的终结,大概此事也就到此为止了。

  这个结果一出,有评论认为民事虽然结束,但刑事追究不能就此结束。毕竟那个手眼通天的前县公安局政委,从某种意义上说未免过于通天了一些,能够搞定如此错综复杂的关系、绕开几乎所有的为保证高考相对公平所设置的防火墙,就这么个小官吏来说,没有相应配合是不太可能的。要知道,高考虽然总是被人所诟病,但这是相当于当年科举考试地位的公共选拔制度,所有小动作大都是外围工作,比如弄点儿加分什么的,直接这么冒名顶替、绕过所有障碍的举措,要是不揪出一串人来,总是有点儿不像样的。而且民事的和解与刑事的追究应该是两回事,不可就这么偃旗息鼓。

  这个当然是应该追问的,但有些事情几乎无法追问,而只能横亘胸间,甚至也直接与这次庭外和解有关。

  罗彩霞之所以选择庭外和解,是因为受到了很大的压力,以及为了诉讼付出了很高的成本。这种压力不光是来自事件本身,而是在事情过程中,原本一致谴责造假者的舆论,逐渐开始质疑罗彩霞的动机。

  有意思的是,在记者的采访手记当中披露了两个场景。一个是一帮记者反复追问罗彩霞:“你不觉得王佳俊(冒名顶替者)也很可怜吗?”;一个是罗彩霞的律师证实了是免费代理此案,但赶紧说“请不要报道,会被说成炒作”。前一个问题要是我等这种*湖来回答的话,估计客气点会说“你觉得呢?”不客气就直接对他们说:“该干嘛干嘛去,我没资格可怜强者。”但像罗彩霞这样的孩子,估计只能想想自己是不是更加可怜,而这个也是说不出口的。

  这倒是也不算奇怪,动机论是我们这里的思维方式之一,大致属于弱者的思维模式,以便于从不利的事件当中找到原因。与这个相似的是炒作论,这也是炒作、那也是炒作,仿佛这个世界上除了炒作就没有其他东西似的。而张嘴就是“炒作”的人,那副智力优越、居高临下、洞悉真相的嘴脸,随着把所有事都归因于一个简单的词汇,其表情真是艳若桃花。

  在这种艳若桃花之下,原本很清晰的事情逐渐被搅成了浑水、变成了压力。有时候这种景象很让人觉得奇怪,为什么一个受害者倒是被怀疑起动机来了呢?难道求一个公道也算是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价值观扭曲之下,心理已经如此变态了呢?

  您看,我是这么想这件事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虽然庭外和解并非是最坏的结局,但这也预示了将来有可能出现的最坏结局。无论是从刑事上没有追究到底,还是从这种是非不分的压力,大概是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的,即将来再出现这样的事之几率并未减小,而声讨这种事的力度倒是在不断减小当中。

  法不能或者不想追究、舆论又不能坚持其立场,最终放纵的估计就是那些掌握权力的人了。回想起有科举考试的时候,虽然卖官鬻爵一直史不绝书,但科举考试本身还是很严肃的景象,不免有些今不如昔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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