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剂量应遵守什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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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剂量的表示单位为Gy,1Gy=100cGy,治疗时如果每次的放疗剂量为2Gy,共照射30次,通常描述为DT60Gy/30fx,患者若有恶性肿瘤,治疗时的剂量通常大于等于60Gy,若发生部位为头部、颈部,根治性放疗一般给予DT70Gy/35fx,常规放疗单次放疗剂量为2Gy,即200cGy,大分割放疗即单次剂量高于2Gy,超分割放疗单次剂量低于2Gy。

放疗剂量的要求

1、准:在放疗时要使用合适的剂量。肿瘤照射剂量必须准确的原因是由于照射目的和方式不同,操作部位的大小、期别及患处周围组织不同,肿瘤的种类也各异,若在操作时有较大误差,治疗效果会产生偏差,并产生后遗症。

2、匀:放疗时要保证均匀。这是由于肿瘤在人体中有一定的形状,放疗时针对容易扩散转移的部分,例如淋巴引流区、散在癌细胞的亚临床灶等,只有操作的部位均匀,才能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

3、高:在操作时,高剂量必须放在病灶上,而不能过分集中于非次重点的肿瘤周围的组织。

4、低:指在操作时应低耐受量,最起码在规定的耐受量以下,根据患者的病情使用的剂量应尽量少,非病灶的受照体积越小越好。操作时严密监察患者的反应、耐受性等,以便及时对症处理,调整放疗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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