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岁妈妈”遭性侵事件描述
先后被三位老师欺负思思对记者的表述基本和之前她的说法一致,但细节方面存在差异。学校老师汤某是第一个“欺负”她的人,她说2012年6月到7月,汤某先后对她“有过十多次(强奸)”。
另外,思思说,还有另两名老师也性侵过她,一个她叫不出名字,另一个是老师唐某,此二人对思思的性侵均发生在去年9月,“作案”地点分别在教室和办公室里。
李春生在其家里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事后思思写的回忆记录,上面写着自己第一次被性侵发生在2012年6月9日。
“第一次是英语老师叫我去做卷子,然后英语老师有事走了,汤老师就在英语老师的办公室里(与我)发生了关系,然后就拿了一把水果刀割伤我的手留下了伤疤。”思思写道。这也就成了后来被媒体疯传的那张展示手上刀疤的照片。
从这几页的回忆里看,后几次遭汤老师性侵的地点基本上都发生在汤老师的办公室。
还有一篇记录中,记录了另外一位唐姓老师:“第一次也是在他的办公室里,他叫我去他的办公室我就没去,然后76班班长叫我送作业去唐老师的办公室,他首先用手摸我上身,结果就与我发生关系。”
随后记者联系上思思所述“76班班长”,他称什么也不知道。
记者注意到,思思提到的第一次汤某强奸她的时间为2012年6月9日,而这天正好是星期六休息时间。
对于具体的细节,思思说她真的记不清了,她曾对其他媒体回忆说,汤老师给他喝了一杯水,“就像淘米水一样,一次性杯子装的”,喝完之后,她就慢慢失去知觉,直到快中午才醒来。
思思说她当时虽然昏迷,但“有感觉”,“他一脱掉我的衣服,我就有反应了。我能感觉到他对我做的事情,他强奸我。”
二、有识之士提出如下十条少女防止性侵害的忠告:
1、让女孩子明白什么是性侵犯和受到性侵犯怎么办,使女孩子懂得,自己的身体任何人都无权抚摸或伤害,受到侵犯应向信赖的成年人和警察求助。
2、女孩子外出,应了解环境,尽量在安全路线行走,避开荒僻和陌生的地方。
3、晚上女孩外出时,应结伴而行。衣着不可过露,不要过于打扮,切忌轻浮张扬。尤其是年幼女孩外出,家长一定要接送。
4、女孩外出要注意周围动静,不要和陌生人搭腔,如有人叮梢或纠缠,尽快向大庭广众之处靠近,必要时可呼叫。
5、女孩外出,随时与家长联系,未得家长许可,不可在别人家夜宿。
6、应该避免单独和男子在家里或是宁静、封闭的环境中会面,尤其是到男子的家里去。
7、在外不可随便享用陌生人给的饮料或食品,谨防有麻醉药物;拒绝男士提供的色情影视录像和书刊图片,预防其图谋不轨。
8、独自在家,注意关门,拒绝陌生人进屋。对自称是服务维修的人员,也告知他等家长回来再说。
9、晚上单独在家睡觉,如果觉得屋里有响声,发觉有陌生人进入室内,不要束手无策,更不要钻到被窝里蒙着头,应果断开灯尖叫求救。
10、受到了性侵害,要尽快告诉家长或报警,切不可害羞、胆怯延误时间丧失证据,让疑犯逍遥法外。
心理频道小编温馨提示:每当向思思问起事件的信息,思思都以“不知道”来回答,这起性侵案件充满了疑点,也无法确定腹中胎儿的父亲是谁。经过警方DNA鉴定,发现胎儿父亲是一名74岁的老人,可思思一直坚持自己被三名小学老师强奸。
(编辑:樊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