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无人机“黑飞”当更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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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段“网红列车遭无人机撞击逼停”的视频在网络热传。据悉,2月22日下午,有“开往春天的列车”之称的重庆轨道交通2号线,行驶至佛图关段至大坪段时,一架无人机超低空飞行逼停行驶中的列车。为能拍到美景,很多人在轨道周围放飞无人机。目前重庆警方正着力整治,并提醒游客在欣赏美景时,注意自身安全,不要影响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行。(2月24日《辽沈晚报》)

  近年来,无人机的适用范围、应用领域越来越广,其的确能带来一些利好,但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一些“黑飞”“乱飞”行为,更给人一种心有余悸的感觉。而无人机“黑飞”问题,早已不是第一次发生,仅在今年就有多起:2021年2月4日,为航拍城市美景,一男子在高铁线路旁边“黑飞”无人机,最终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2021年1月11日,一旅客在广州南站“黑飞”无人机,导致无人机失联落入铁轨,广州南站派出所最终依法对其处行政罚款500元,并收缴无人机及操作手柄……

  类似“黑飞”行为,的确给公共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根据一些专业人士分析,一些在机场附近的“黑飞”行为,是会影响和干扰飞机飞行的信号系统,带来极大的飞行安全隐患,若是引发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由此而言,对无人机的飞行进行规范管理,不仅很有必要,而且非常迫切。毕竟,无人机“黑飞”事件,近年来的确太多了。而这一次更是险些酿成大祸,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从法律角度来说,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下列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第五十四条则规定,“实施上述禁止行为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并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的规定很明确,但现实的执行却值得反思。因为根据此前的一些报道可知,一般被发现一次“黑飞”,只要没有造成太大影响,基本上就是罚款500元、批评教育了事。这样的处理给人一种“结果论”的感觉,那就是,结果不怎么样,就会从轻处罚;结果严重,才会从重处罚。这样的处罚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纵容,因为这会给“黑飞”者带来不好的心理暗示,甚至会让他们心存侥幸。

  在无人机飞行的事情上,没有规矩肯定不行,规矩的“规格”低了也不行,有了规矩执行不好更不行。毕竟,管好无人机,是关乎公共安全的大事。杜绝无序“乱飞”“黑飞”,更好地维护空中安全,有关部门的努力与行动还需更给力才行。(杨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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